沉读《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 : 俞敏洪亲述新东方创业发展之路》
书名:
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:俞敏洪亲述新东方创业发展之路
作者:俞敏洪老师
出版:中信出版2019年版
页数/字符数:376页/23.5万字符
定价:68元人民币
学科归属:创业回忆录
相交法律学科:证券法、商组织法的课外阅读资料
目录
序言
第一章 初出茅庐
缘起 : 我为什么离开北大
我为什么选择从出国考试入手
如何招收第一批学生
小班模式为什么会变成大班模式
为什么我要备几乎所有的课
为什么第一个“造反”的老师是数学逻辑老师
最正确的领悟:优秀老师等于一切
我和其他老师是怎样进行利益分配的
第二章 试水江湖
东方大学外语培训部有着怎样的合作机制
要成功就得死磕:新东方的第一张办学许可证
和竞争对手的较量:人才聚集 + 流量入口
竞争对手砍伤新东方员工
品牌传播:饥饿营销 + 顶级产品
励志的象征:冰块教室与蜡烛课堂
留学,还是做新东方,这不是个问题
游走加拿大、美国,拉徐小平、王强等人入伙
机遇和风险:邀约被拒绝
第三章 创业维艰
家族成员一起创业的利与弊
“原始合伙制”奠定新东方发展的基础
各占一摊:业务划分
鼎力互助与利益分配
“包产到户”激发的潜力与局限
如何从家族企业中走出来
发展的制约:相关法规不明朗
险些没命: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
朋友同学一起创业的利弊
新的力量加入新东方
第四章 风云变幻
没有良好的公司结构,业务就没有了载体
成立公司:一场咨询引发的新东方变革
合伙人之间,股权如何进行分配
从合伙人到股东,再到职业经理人,一场艰难的历程
定心丸:给股权定价
引进外部投资人的是是非非
我是用什么心态来对待变革中职位的起起伏伏的
卢跃刚对新东方稳定起到的作用
第五章 雾中看花
和 ETS 的是是非非
新东方和 ETS 的战略合作是如何达成的
新东方的发展,为什么没有太受内部争执的影响
回到新东方领导岗位
新东方分校发展:个人发展与组织规范
老虎基金进入新东方
胡敏、江波的退出和新东方 VIE 的设立
第六章 走向国际
我对新东方去美国上市的矛盾心理
我是如何寻找到优秀 CFO 的
新东方启动上市
不做假账:新东方最珍贵的传统
国家部委文件的出台,新东方上市提速
10 天路演,新东方成为“抢手货
敲钟的那天,我做了些什么
中关村管委会出资为新东方庆功
第七章 承前启后
老股东退出,新生代崛起
生源的改变,促使新东方业务模式发生变革
泡泡少儿:新东方有了全新的年龄层次
教学管理部成立,新东方有了产品和教研的全国指导
教学管理部拆分为五大项目中心
前途出国咨询是如何起来的
新东方在线,发展过程中的是是非非
大愚出版,为新东方品牌助力
第八章 瞻前顾后
新东方业务布局的亮点和失误
新东方的电脑培训业务为什么做死了
为什么新东方在 10 年前就开始做家庭教育
新东方优能业务的发展和一对一业务的兴起
为什么要限制新东方一对一业务的发展比例
竞争对手给新东方带来的利与弊
新东方上市后,资本市场对于教育的介入
新东方上市后走过的弯路
第九章 回归本质
浑水公司攻击:新东方的应对策略
试错:盲目营销和开校区不是做培训的好方法
屁股决定脑袋:新东方考核机制的变革
互联网时代:新东方的迷茫与探索
坚持教学产品和教学质量,新东方的再次崛起
重视教学管理部,发挥总裁办公会作用
情怀和人文精神是新东方企业文化的核心
新时代变革:以科技为驱动力
第十章 自我剖析
从大学老师到上市公司创始人,我的点滴成长
我的个性如何成全和阻碍了新东方的发展
我的知识结构如何影响了新东方的发展
新东方的人为什么会有创业基因
如何看待人才的流动和发展
做人做事的核心要素:诚信、坦诚和信任
和政府官员打交道,把握什么样的原则
我的未来不是梦:为孩子们的成长全心服务
附录 新东方发展大事记
本书记载了新东方创业、上市与上市后的发展过程和意义。
1. 民办学校组织的股份公司化改造
俞敏洪老师于1993年11月16日去得了海淀区教育局审批的办学许可证,创办了新东方学校。新东方学校的举办人是俞敏洪老师。上市前,学校组织先进行股份化、公司化改造。2001年,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公司成立,合伙人、创始人转化为公司的股东,拿到了各自的股权。当时,公司和学校还是两套组织,公司已经将股份分给各个合伙人、创始人,而新东方学校的举办人依然是俞敏洪老师。2002年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。(第19条规定,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)俞敏洪老师将新东方学校的举办人由自己变更为新东方集团公司,从此,新东方集团公司成了新东方学校的举办人,新东方学校成了新东方集团公司的资产,然后,各个合伙人、创始人均为新东方公司的原始股东。上市前的组织公司化架构搭建完成。当时,新东方集团公司的股份为1亿股,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,那么,每股为0.1元。(第131页)这是原始股。
2. 上市前的融资(Pre-IPO financing)
新东方公司上市前引入的融资为老虎基金,是美元基金。当时,新东方集团公司的估值为3亿美元,老虎基金投资3000万美元,获得新东方10%股份。(第185页)
设立新东方VIE(第187页)。VIE为国内公司在境外离岸地的影子公司,然后,通过协议把国内公司的权益全部委托给影子公司,去申请上市的是影子公司。
聘请的承销商为美林、瑞银集团和瑞信,法律顾问为美国的Skadden和中国的天元,德勤为审计师。(第200-201页)改组董事会:聘请三个外部董事(李彦宏、杨壮教授、网易CFO李廷斌),董事会中的内部董事为俞敏洪老师和CFO谢东萤。其他创始人也愿意离开董事会,因为董事会成员抛售股票需要经过SEC批准,他们离开董事会后,在新东方上市后,3个月锁定期之后,即可自由买卖新东方的股票(第201页)
3. 十号文的推动
2006年9月8日将实施的《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》要求所有到美国间接上市的中国公司必须经过六部委联合签批。俞老师在7月得知了该消息,预计六部委签批的流程会较长。俞老师在7月决定,新东方原定的上市日期10月提前到9月8日之前在美国上市成功,否则9月8日之后会更难上市。(第205页)
美国SEC知道这个情况后,非常配合。(第208页)“7月底前后,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招股说明书的第一稿。我们跟美国SEC的人说,这件事情不要耽误,并把我们的具体情况告诉了他们,希望他们配合一下,尽快反馈意见,然后,我们再根据意见改第二稿、第三稿。大约过了一个星期,美国SEC给出了反馈意见,提出了38个问题。我们连夜把这38个问题解决并反馈了回去。又过了一个星期,他们针对第二稿提出了8个问题,我们又抓紧解决。又一个星期之后,美国SEC说:招股说明书已经合格了,你们可以启动上市进程了。这期间,我们解决问题的速度非常快”。(第208页)根据这段材料,美国SEC是行使了1933年证券法的加速注册生效裁量权。
4. 发行定价
2006年8月15日前后,新东方集团公司开始定价。当时全世界的投资人每年8月下旬到9月上旬都在度假,这个期间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数量少,上市定价结果也不理想。
投行中介的作用是撮合发行人和机构投资者,它需要平衡发行人和机构投资者的双方利益。投行给新东方集团公司的发行定价为每股2美元多,甚至低于老虎基金入股新东方时的每股3美元。投行的做法,有利于机构投资者,但这损害了新东方集团公司的利益,这意味着公司发行融资所募集到的资金少了。俞老师不同意。(第209页)投行的做法是四股合一股,那相当于合股之后的每股定价为不到14美元。俞老师提出,新东方应该每股15美元。
随后是路演。在路演时,参加路演的机构投资者的代表大多认识俞老师,因为他做出国考试培训,来参加香港、新加坡、美国路演的大多是华人。新东方股票受到追捧,认购率达到60倍。俞老师将新股发行定价从15美元提高到17美元每股。
5. 选择上市的交易所
人们的刻板印象是,纳斯达克是一个更加先进的平台,一个跟高科技相结合的平台,而纽交所好像是一个比较陈旧落后的平台。(第214页)其实,两个平台没有多大区别,只是纽交所的历史更加深厚,对中国更加了解。新东方选择了去纽交所上市。与纽交所谈判的结果是,获得了“EDU”作为新东方的代号,这是全世界能够以“教育”作为公司代号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。(第215页)
6. 上市后,资本对教育的介入
资本是逐利的,大部分资本是短视的。(第289页)新东方的教学理念——一切以教学质量为核心,变成了一句空话。(第291页)
7. 被浑水做空
2012年7月,浑水公司公开披露了对新东方的调查报告,指责新东方的数据造假。新东方股价从20多美元下跌到9美元,市值减少60%。如果不有效应对,新东方的结果可能是:1)股价持续下跌,公司退市;2)股东遭受损失,起诉公司和管理层。
俞老师采取的措施为:
1)稳定股价。他当时召集马云、柳传志、郭广昌等吃午饭,午饭后,这些企业家就大举买入大约3亿美元,新东方股价从9美元上升到12美元。
2)趁公司股价被拉低50%,新东方发行期权,搞股权激励。
3)管理层购买股票。俞老师启动贷款机制,找牛根生等人进行美元贷款,大约2000多万美元,借给新东方的高管、总裁办公会的成员,由后者去股市上购买新东方的股票。后来,新东方的股价上升到100美元,这些人不仅还清了贷款,而且大赚一笔。(第301页)
4)自证清白。公司自掏腰包,花费1500万美元,聘请律师、会计师等组成独立调查团,进驻公司进行调查。调查后,调查团出具调查报告,提交给SEC。
5)应对美国投资者的诉讼,新东方花费200万美元,赔偿了原告的律师费。(第303页)这属于证券集团诉讼的和解结案。
总之,新东方损失约2000万美元,但是通过股票购买、期权,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力量实际上大赚一笔。
(摄影:沈朝晖,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)
该书对创业、合作、人际关系等都有深入思考,非常有启发的一本书,但与证券法相关的内容大致如上。